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材料学院党委(党总支)按照本通知并参照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现决定初审名单如下。为了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现在予以公示,附名单。
公示期为1天。时间从2021年2月22日到2021年2月23日,广大师生如对上述预发展对象有任何异议,可以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请署真名)等方式与材料学院党委联系。
联系电话:0451-88036216 E-mail:wangstones1988@163.com
材料科学与学院
2021年2月22日
具体名单如下:
王 政 高海轩 兰浩翔 闫 晓 王琪元 王鑫宇
李英达 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