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为: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具体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做好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和成绩统计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审核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时上报有关录取材料。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组 长:王振廷
成 员:徐家文、李学伟、梁维中
记录员:王宁
2、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监督举报,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组 长:马波
成 员:邬立群、王宁
监督电话:0451-88036216,88036531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
(1)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核查。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证明者不予复试;
(2)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
复试中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依照初试外语语种确定。
2、专业综合课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分数100分,时间120分钟,复试科目《材料分析测试技术》、《工程材料学》任选其一。
复试由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网址http://yjsc.usth.net.cn/info/1018/86453.htm)。
3、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和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考生另可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外语能力及水平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大学期间的获奖佐证材料;介绍专业课以外的其他技能及特长兴趣情况等。
4、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机械工程材料》(满分100分)和《材料工程基础》(满分150分),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学院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6、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比例为6:4。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分批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通告及调剂系统中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复试报到地点:材料学院办公室(学院二楼)
复试面试地点:材料学院会议室(学院三楼)
复试笔试地点:材料学院多媒体教室(学院二楼)
六、录取
1、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2、复试中有一项(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结合初试成绩与复试的总成绩、提交调剂申请顺序等确定调剂录取名单。学院提交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它
1、关于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考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参照以上规定进行。
2、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36219
办公地点:材料学院办公楼二楼综合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