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黑科大办字[2020]19号)、《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先进个人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生先进个人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评选程序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决定成型18-1班李梦宁等30名学生为2020-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推荐对象,现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14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反映,可至材料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学院二楼206室)反映。
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