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2018年体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教职工2018年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925日至1023

二、参加人员

(一)离退休职工;

(二)在岗正式职工。

三、体检地点

(一)学校医院;

(二)哈尔滨慈铭体检中心(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451号)。

四、体检项目

1、血液分析

2、尿液分析

3、乙肝五项

4、生化全项

5、心电图

6、胸部正侧位片

7、内科

8、外科

9、彩超:男:肝、胆、胰、脾、双肾、膀胱、前列腺、甲状腺、颈动脉彩超;女:肝、胆、胰、脾、双肾、子宫附件、乳腺、甲状腺、颈动脉彩超

10、经颅多普勒

11、眼科

12、耳鼻喉检查

13、肿瘤标志物(男:前列腺癌筛查T-PSAF-PSA、胰腺癌筛查CA-199、肝癌筛查AFP和消化道癌筛查CEA。女:鳞状细胞癌筛查SCC、卵巢癌筛查CA-125、乳腺癌筛查CA-153、胰腺癌筛查CA-199、肝癌筛查AFP和消化道癌筛查CEA

14、头部CT

五、体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参加体检职工须在规定体检当日早730分前自行到达慈铭体检中心(请务必带好填写完的体检登记表)。

(二)由导诊人员引领,须在7:30-8:30完成空腹采血(超过8:30分不再进行采血)。

(三)完成采血和空腹彩超后的职工由体检中心提供早餐及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四)慈铭体检中心将在每日10时和12时集中安排车辆将完成指定体检项目的教职工送回学校,参加校医院心电、胸部正侧位片等项目的检查。

(五)校医院体检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体检日程安排》(附件2)中关于体检日期和规定人数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职工体检。为使教职工的体检过程更加顺畅,体检中心将为参检人员提前制作好体检登记表,并在体检前发放给教职工。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919日(本周三)1200前将本单位、部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填写附件3)通过办公网报送校工会。联系人:林松,电话:88036961

(二)受血样化验送检时间的限制,所有参加体检教职工务必按规定采血时间段完成采血,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采血的教职工请于次日自行到体检中心按规定时间完成补检采血。

(三)体检报告由学校统一分发到各单位、各部门。

(四)本次体检在20181022日前完成。对因故不能按期参加体检的,学校将在1023日组织一次补检,补检结束后将不再安排体检。

(五)哈尔滨离退休人员体检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和学校统一体检;鸡西校区体检按学校规定执行。